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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漁船遭到日本保安廳公務船驅趕

由於釣魚台附近海域漁業資源豐富,是父祖輩的漁民們就在那邊作業的好漁場。當時不受日本管轄,能夠自由地活動。一直到1960年代左右,漁民到釣魚台仍是相當頻繁的事,就像在走自己家中的廚房一樣。除了天氣不佳需要登島避風浪之外,他們平時也會去取淡水以供船隻與船員使用。釣魚台海域幾乎都是台灣船隻在作業,日本漁船相當稀少。

南方澳的船長楊德信指出,1972年美國將釣魚台列嶼的管轄權交給日本,政治上的轉變,首當其衝的是這些討海的漁民。他說:「日本開始趕台灣漁船之後,像我們這種中小型漁船,沒辦法去遠洋抓,就開始很不好抓了。」

差不多1970年代之後,日本開始派出巡邏艦在釣魚台海域驅趕台灣漁民。漁民張金波提到:大約在1976年時,上空來回盤旋著日本保安廳派出的直升機巡邏,看見台灣漁船,它就通知船艦來驅趕,並會登船檢查驅趕漁民。剛開始,日本人上船查看,檢查完就沒事了。後來日本驅趕台灣漁民的方式日趨強硬,開始以強力水柱驅趕,有時甚至改採「噴漆」的方式。

初期,日本的驅趕方式先是發放宣傳單,告知台灣漁船「不可進入日本的經濟海域」,後來改為發放警告單,並採以較為強行的手段驅趕。

2005年日本對台灣實施200海浬經濟海域,台灣漁民作業挑戰更大,可以作業的範圍突然縮小很多。2005-2012年海上保釣行動之前,是台灣漁船與日本船艦衝突最多的時期。

南方澳老漁民曾萬瑞談論自己兩次受拘捕、罰款的經驗。以前出海遭日方船艦抓到,頂多被關上一天、三天,罰款僅僅一、兩萬元。近年來就不一樣了,現在的罰款不僅從百萬元起跳,懲處的執行也比以往嚴格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