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計畫購書財產

說明

  1. 依據94年2月22日「93學年度第5次校務會報」決議辦理。
  2. 凡以研究計畫圖書設備費購買之圖書,須納入財產管理,自94年8月1日起,請登入「校務資訊系統」 點選「圖書財產資訊系統」列印圖書財產增加單,並將財產增加單一式二聯併同核銷單據送圖書館典閱組審核後,再轉送主計室三組核銷。
  3. 研究計畫用書納入財產管理之作業流程詳見流程圖;嗣後之新增,移轉及報銷作業,請依規定辦理。
  4. 圖書財產業務聯繫人:圖書館典閱組韓文惠小姐(分機:42397),邱雅暖組長(分機:42983)。

常見問題

所購資料若有附其他類型的資料,則所附之其他類型資料才視為附件,例如:附光碟之光碟才為附件。

每一冊書均視為獨立財產,要分別填寫「圖書財產增加單」。

每冊書之單價則取其平均價輸入。

例如買5本書,發票上各列100元,但打9折,實付450元,要把折扣的50元攤在各本書的單價中,亦即「圖書財產增加單」的總金額要和發票總額相同。

請將運費平均分攤在每本書的單價中,亦即整批「圖書財產增加單」的總金額要和請款總金額相同;或者運費單獨用「經常門」核銷請款。

例如買5本書,發票上各列100元,稅金外加25元,實付525元;要把外加的稅金25元攤在各本書的單價中,則「圖書財產增加單」的每本書單價為105元,亦即整批「圖書財產增加單」的總金額要和核銷發票總額相同。

您可授權您的助教、學生,使用『校務資訊系統』中某特定功能,如「圖書財產資訊系統」內之所有事項,詳細的方法請看『校務資訊系統』中「委託授權設定」之「使用說明」。

目前還無法處理日文的問題,日文字請用羅馬拼音打入,並在書名的最後打上(日文書)。

一本書要填一張『圖書財產增加單』,一式二聯,若買十本書,就要填入十張『圖書財產增加單』但總共有印出20張。

只要填一張『圖書財產增加單』,一式二聯,數量填10,如下圖,『圖書財產增加單』總共有印出20張,每一張都一樣。

  1. 每年5月是年度圖書財產清點時間。
  2. 登入『校務資訊系統』之『圖書財產資訊系統』進行年度清點作業,確實清點完畢後,請在系統內點選清點完成。

  1. 圖書書冊必須達報廢年限,並破損致無法閱讀方可進行報廢。
  2. 進入個人『校務資訊系統』點選「圖書財產報廢申請」,填寫申請單並列印出一式三份;將已破損並達報廢年限之圖書一併送至圖書館典閱組進行報廢核銷。

為求圖書財產標籤標示一致化,建議圖書財產標籤貼於書本之書名頁(註:一般圖書封面翻開為空白頁,接著為書名頁)。

  1. 發票上須列出所購置之圖書設備詳細明細,若發票上無明細,可另請書商開立購置之詳細清單。
  2. 書商所開立購置之詳細清單無法取得時,則請圖書設備請購人自行檢附清單並簽名,連同「發票」一併申請核銷。

  1. 移轉給系上老師或職員。
  2. 移轉給圖書館:移轉單請預先編寫流水號,連同書本(請在書本上黏貼與移轉單相同流水號之標籤)一併送回圖書館典閱組 ,以利快速核驗書籍。

  1. 請教師先行清點「圖書財產資訊系統」之圖書財產,無誤後請通知圖書館再次清點圖書財產確認,請系所提供所購置圖書之國科會計畫編號,並上『簽』至研發處及會辦圖書館與主計室,以便辦理校外移撥作業。
  2. 發文作業時間約 6週,俟教育部回函後圖書館再發文至教師之新任職機構。

  1.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圖書費用自101年8月1日起由研究設備費移至業務費項下編列;最新版經費處理原則,請至國科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究>專題研究計畫專區>相關辦法>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下載參考。
    所購置之圖書是否列入財產,由執行機構依「圖書館法」及「財物標準分類」有關財產與非財產之規定辦理。
  2. 本校凡以研究計畫圖書設備費購買之圖書,自94年8月1日起,須納入圖書財產資訊系統管理,業務費所購置圖書請自行列管,如以業務費所購置圖書實具典藏價值,可依圖書財產作業流程納入圖書館財產。
FB
Youtube
Email
維修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