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ming up

不開外掛,內建就有的清華體育魂

清華前身「遊美學務處」,為運用庚子賠款退還款成立的留美預備學校,為使學生畢業後能順利接軌美國大學,因此在學制、課程等安排,幾乎全數仿效美式教育,體育一項也不例外。

1911年清華學堂成立,同年即設立體育協會,各年級均需派學員參加,以商討體育規定和改良等事宜。首任體育部主任Arthur Shoemaker,畢業於培育體育人才著稱的春田學院(Springfield College),現代化的體育訓練、制度和器材設施,陸續被引入清華,在當時可謂開全國風氣之先。

相較於其他學科著重啟發、自由開放的教學風氣,清華的體育則是「以強迫方式入手推行普及化」(《抗戰前的清華大學》,蘇雲峰),俾使學生養成良好、自發的運動習慣。最初是早晨10分鐘,由體育教員帶領學生做柔軟體操的「呼吸運動」,及午後1小時的「強迫運動」:圖書館、宿舍、食堂等室內空間,一律關門上鎖,學生須著短衣到運動場上活動,體育教員則在旁督責指導,並鍥而不捨地鼓勵觀望的學生參與。

1919年,「四大建築」之一的體育館落成,建料、器材自美國進口,連同戶外的體育設施,堪稱當時全國最完善者,體育也變成了正式必修學分,後續規則細節或有修改,但仍是每年必修課,直到畢業。此外,若沒有通過包含游泳在內規定的體育測驗,即不能畢業、留學。體育學科的嚴格要求,曾讓許多傑出的校友如吳宓、梁實秋等人叫苦連天,卻也往往是其最難忘的清華回憶之一。

1920年,清華體育重要推手馬約翰,升任體育部主任,對各項體育訓練、習慣的養成越發不遺餘力,加上前後有周詒春、梅貽琦校長秉持「德智體並重」的理念,積極參與及支持體育事務的發展,清華體育遂進入鼎盛時期。體育在清華,除培育了許多好手,接連在華北校際運動會、遠東運動會,和南京舉辦的全國運動會等賽事中屢創佳績,更積累而為自主性的習慣,成為清華人日常的一部分。

在當時多數人的心中,體育具備兩項功能:一是鍛鍊身體、磨練意志,二是獲取獎牌、為國爭光。梅校長更強調體育在個人操練之外,還是培養團隊合作精神、發展健全人格的過程,期望學生在團體運動中,養成「捨己從人、因公忘私」的習慣。清華體育教學的精神,除了強健體魄,更將之視為學生求學歷程中,培養品格的一道試煉。

即使在烽火四起的西南聯大時期,清華師生對體能訓練的重視仍未偏廢,每週上課2次,雖不計學分但不能缺課,未及格照樣得重修,通過才能畢業。在克難的環境中,徒手操、障礙訓練是基本課程,球隊之外,學院間還組成了「鐵馬體育會」、「金剛體育會」、「悠悠體育會」等組織,盡可能地擴展課外體育活動。

二戰結束後,隨著國民政府遷臺,清華在新竹建校,重視體育的傳統不因時空更迭影響,依舊一脈相傳。重視體育教育的梅校長,邀請曾為「十項全能」國手級運動健將的校友張齡佳(1935級),回國任教。張齡佳就讀清華時,曾受教於馬約翰,爾後亦與恩師相同,攻讀春田學院。1964年本校大學部成立後,原任圖書館館長的張齡佳教授兼任體育組主任,重視體育的學風從建校初期,即根植於校園:早晨可聽見教官吹哨,喚醒學生(早期規定皆住校)7點準時於操場(現今大草坪)集合升旗,接著便由張教授帶領眾人做早操、晨跑。

除平時晨起繞操場跑步,校慶期間則加碼沿著校園主要道路,所舉辦的長程越野賽跑(約3,000-5,000公尺),行經原子爐、梅園等地;球類運動也很多樣,或在活動中心、宿舍等室內場地打桌球、撞球,或到戶外打籃球、羽球、網球、在大草坪上踢足球……,也舉辦過自行車、龍球、柔道、馬蹄鐵等多元類型的活動賽事,和交大、竹一中(建華國中前身)、新竹商校(新竹高商前身)等外校的課後競賽亦是司空見慣,進而促成了日後梅竹賽的舉辦。

這是早期新竹清華校園的日常,遠比其他學校更高標準的體育要求,雖然使當時學生難免有怨言,卻是日後回味無窮的清華記憶,也為體能健康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