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圖書館、人社分館研究小間
- 借用對象:已完成權益簽署之本校教師、短期客座、博士後研究、博碩士研究生及大學部四年級(含以上)學生。
- 總圖書館、人社分館研究小間一覽表:
館別 |
樓層 |
區域 |
空間編號 |
附屬設備 |
總圖書館 |
5F |
研究小間A區 |
503-515 |
書桌、枱燈、書櫃 |
總圖書館 |
5F |
研究小間B區 |
516-526 |
書桌、枱燈、書櫃 |
總圖書館 |
6F |
研究小間A區 |
603-615 |
書桌、枱燈、書櫃 |
總圖書館 |
6F |
研究小間B區 |
616-626 |
書桌、枱燈、書櫃 |
人社分館 |
2F |
|
01-03 |
書桌 |
- 本圖書館研究小間透過現場KIOSK或本館空間管理系統提供預約服務。
- 注意事項
- 借用者應依預約時間持本人借書證刷卡啟用,若借期首日未報到啟用,系統則自動取消該次預約並將空間釋出供其他讀者使用。
- 借用者應於借用期限結束當日閉館前完成個人物品遷出,逾期未遷出者,本館得逕行將該室私人物件清出,且不負保管責任。
- 借用者於借用期限內,連續3日或累計1/3借期(扣除閉館日)未使用者,本館得取消其使用權並釋出空間予他人使用。
- 借用者如需於研究小間使用本館館藏,請完成借閱手續後始攜入。
預約人數 |
1人 |
單次最小預約時間 |
1天 |
單次最大預約時間 |
14天 |
多久前可開始預約 |
2個月 |
預約次數限制 |
2 |
報到時限 |
借期第一天需靠卡報到 |
南大分館研究小間
- 借用對象:本校在學研究生及參與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大學生,均得申請借用南大分館研究小間。
- 借用期限:分上學期(10/1-1/31)、下學期(2/1-6/30)及暑假(7/1-9/30)三個時段,實際使用期限,以本分館公告之借用期限為準。每次限申請一個時段。
- 申請時間:於本館網頁公告之申請期限內,向本分館提出申請〔申請時間約為每次借用時段之前一個月內(即上學期為9月份;下學期為1月份;暑假為6月份)〕。
- 研究小間數量:18間。
- 研究小間分配原則:在學研究生均可申請,惟以已申請論文計畫書者為優先排列,再依申請次數及申請時間先後順序由本分館排定分配。已申請論文計畫書之研究生及參與計畫之大學生需另附指導老師簽章及計畫申請書影本。
- 申請研究小間前,請先詳閱本分館之研究小間使用須知,有關使用違規及使用次數等相關規定(借用人如連續2週未使用研究小間,或1個月內使用未達15次者,本分館得收回改配他人使用),若違反本須知,本館得終止其使用權,並重新分配該室供他人使用,不得有任何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