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珍藏資料複製收費標準

98年4月23日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通過

103年10月1日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修訂通過

114年4月8日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修訂通過

 

一、重製費

限學術、非營利使用,並符合著作權之規範,不得使用於出版品、網頁、影視播放及其他重製行為。

複製方式 輸出格式 收費標準(新台幣) 備註
複印 一般紙張(A4 黑白) 每頁5元
一般紙張(B4 黑白) 每頁5元
一般紙張(A3 黑白) 每頁10元
數位圖檔列印 一般紙張(A4 黑白) 每頁20元 限本館已數位化與原生數位圖檔
一般紙張(B4 黑白) 每頁30元
一般紙張(A3 黑白) 每頁40元
一般紙張(A4 彩色) 每頁40元
一般紙張(B4 彩色) 每頁60元
一般紙張(A3 彩色) 每頁80元
數位影音檔 數位:原生格式或現有壓縮檔案
類比:MP3或MP4
(磁帶轉數位)
每件600元
檔案大小以以700M為限,超過部分以第二件計
*限個人、學術目的使用。
*需自備USB或硬碟等存取工具

二、利用費 (提供數位圖檔)

  • 非營利使用:教學、學位論文及報告等。
  • 營利使用:紙本及電子出版品、網頁、收費之展演、影視播放等。
  • 非營利或營利使用由本館認定之。
資料類型 輸出格式 收費標準(新台幣) 備註
數位圖檔 300dpi-600dpi JPEG檔 非營利使用:每個檔案400元 原尺寸A3以下
營利使用:每個檔案1,600
數位影音檔 數位:原生格式或現有壓縮檔案
類比:MP3或MP4 (磁帶轉數位)
每件600元
檔案大小以700M為限,超過部分以第二件計。
*公開播放、展示、剪輯、重製等用途,申請人須自行取得著作人同意(附授權書或書面證明)。
*需自備USB或硬碟等存取工具
  1. 申請人對所申請資料之使用權以一次為限,並且不得轉讓他人及移作其他用途。
  2. 如申請複製之資料,需作特殊處理而委請廠商製作時,申請人須於規定時間內繳交費用,其費用為實際製作費用(依廠商開立之發票金額)加服務費每單件150元。
  3. 如需資料郵寄服務,除收取郵資費用外,另加收服務費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