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4月2日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通過
111年11月17日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修正通過
一、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供讀者使用本館夜讀區,特訂定本須知。
二、夜讀區開放時間為每日17:00-隔日9:00。國定假日及投票日不開放。
三、夜讀區限本校教職員工生使用。
四、夜讀區採自助式座位借用管理方式,透過本館空間管理系統提供借用服務。
- 本區座位每日設有當日保留座,僅開放當日現場借用。
- 讀者可預約14日內之座位,若欲更換座位者亦須透過系統進行更換。同一證號於同一時段僅可預約一個空間(包括討論室、視聽聆賞空間、夜讀區、電腦共學區)。
- 借用者應於借用時段持本人借書證刷卡啟用,如因故無法於預約時間使用,應於預約時間30分鐘前取消預約。
- 借用者預約之座位逾15分鐘未啟用,系統自動取消該次預約,並將該座位釋出。
- 借用者每次借用時間以30分鐘為單位,最長為8小時。
- 借用者離開夜讀區時,須於出入口處刷卡離開。系統於一般時段提供30分鐘的座位保留時間,用餐時段(6:00-9:00,11:00-14:00,17:00-20:00)延長保留時間為1小時,借用者回夜讀區時再次刷卡即可使用,逾時系統則將該座位釋出。
五、讀者透過本館空間管理系統預約各空間,於30日內累計預約未啟用達3次,將停止空間預約權30日。
六、借用者應自行妥善保管個人物品或書籍,本館不負保管責任,使用結束時,應將個人物品或書籍一併攜出,禁止佔用座位。
七、借用者使用夜讀區須保持安靜,並應遵守本館閱覽規則,違者悉依「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讀者違規行為處理要點」處置。
八、本須知經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