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休學研究生使用圖書館資源服務要點

107年12月13日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

108年1月18日校長核定

111年6月15日圖書館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111年7月14日校長核定

114年11月27日圖書館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115年1月20日校長核定

 

一、服務宗旨

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便利本校研究生於休學期間使用本館館藏資源撰寫學位論文,特訂定「國立清華大學休學研究生使用圖書館資源服務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服務對象

本校已辦理完成休學程序之博、碩士班學生。

三、申請方式

  1. (一)申辦地點:總圖書館一樓服務櫃檯。
  2. (二)申請者須填寫「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借書證申請表(休學研究生)」乙份,並經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核可。
  3. (三)借書證期限:於休學期限內,以學期為單位申請,上學期有效期限至2月20日,下學期有效期限至9月20日。
  4. (四)辦證費用:每學期新台幣500元。

四、服務項目及相關規定

  1. (一)持休學研究生借書證入館閱覽須遵守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閱覽規則。
  2. (二)休學研究生借書證借閱權益依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料借閱規則,空間使用權限依各空間使用須知辦理。

五、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