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屬服務

辦理眷屬借書證

  • 申請條件:本校現職教職員工及榮譽退休教授,可為其配偶及6歲以上直系親屬辦理。
  • 臨櫃辦證
    • 攜帶資料:眷屬一吋近照一張、費用新台幣500元、本校教職員工服務證或榮譽退休教授證、眷屬身分證或有照片之健保卡、戶口名簿或其他可資證明親屬關係之文件及已填妥之申請表(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借書證申請表(眷屬) )
    • 辦理地點:總圖書館一樓借還書櫃台。
    • 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2:00,13:00-17:00
  • 線上辦證(僅限新辦及補辦)
  • 有效期限
    • 眷屬借書證有效期限自申辦日起五年,期滿得持舊證免費重新辦理。兼任老師之眷屬證,有效期限隨主證之聘期到期。
    • 教職員工或榮譽退休教授身分終止時,其眷屬借書證即行失效。
  • 照片辨識
    • 眷屬證照片若有辨識疑義,經本館要求重新申辦或補發者予以免費;若因磨損或折損等人為因素申請補辦,則須付費辦理。
    • 如到期後仍欲繼續使用圖書館服務,由眷屬本人或教職員主證持有人攜帶原眷屬證,至圖書館櫃台辦理免費續證手續。
    • 主證及任一附證有長期欠書或欠款,暫不受理眷屬續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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