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8月17日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通過
一、宗旨
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使校外來賓瞭解本館各項服務與功能,提供導覽與參觀服務,特訂定本要點。
二、服務對象
(一) 本校單位接待之來賓。
(二) 圖書館相關從業人員、圖資相關系所教師帶領之團體。
(三) 高中以上教師帶領之學生團體。
凡入館導覽或參觀者,須遵守「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閱覽規則」之入館規定。本館得依需要,針對特定來賓另制定規範。
三、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本館例假日、國定假日與本校考試期間不開放。本校考試期間以本館公告為準。
四、服務內容
(一) 本校單位接待之來賓:
以導覽或定點簡報方式引導來賓瞭解圖書館,參觀區域以1至3樓為原則,每場次30分鐘。
(二) 圖書館相關從業人員、圖資相關系所教師帶領之團體:
以導覽或定點簡報方式引導來賓瞭解圖書館,參觀區域以1至3樓為原則,每場次30分鐘。
(三) 高中以上教師帶領之學生團體:
以導覽或定點簡報方式引導來賓瞭解圖書館,參觀區域以1樓為原則,每場次15分鐘。
五、申請方式
於擬活動二週前提出申請,校外單位應出具機關、學校公函。
六、其他規定
(一) 申請團體人數以10人以上為原則。為維護館內閱覽品質,同一時間以50人為限,同一天以120人為限。
(二) 完成申請程序後,因故不克前來應提前通知本館以利作業,未告知者一年內不再受理申請。
(三) 申請單位應安排至少一位業務人員隨行,協助維持秩序。
七、本要點經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