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2月2日第1次館務行政會報通過
102年4月2日館務行政會報修正通過
103年2月19日館務行政會報修正通過
109年7月6至7日書面館務行政會報修正通過
一、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供讀者使用網路、公用電腦及個人資訊設備,特依據「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及「國立清華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訂定本規範。
二、本館公用電腦設備請以借書證、閱覽證或至服務櫃台借用上網卡靠卡使用,館藏查詢專用電腦不在此限。
三、本館為國立清華大學無線網路服務涵蓋範圍,校內讀者請以本校計算機與通訊中心之無線網路管理系統(http://www.wlan.nthu.edu.tw/)所核發之帳號密碼認證,並依連線後之畫面指引使用。校外讀者請依本館無線網路服務方式(https://www.lib.nthu.edu.tw/use/wlan.html) 辦理無線網路帳號申請及使用。
四、本館公用電腦暨網路等設備僅提供教學研究與學習相關活動之用,嚴禁利用本館公用電腦暨網路等設備進行以下行為:
- 架設網站;
- 進行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章之行為;
- 危害或干擾系統安全或網路通信安全;
- 破壞電腦軟體,或利用本館公用電腦設備連接色情網站及電腦遊戲;
- 使用未經授權之IP位址;
- 進行違反「國立清華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之行為。
五、讀者攜帶電腦設備入館,限於安靜閱覽區以外區域使用,並且不得影響其他讀者安寧。
六、讀者違反本規範,悉依「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讀者違規行為處理要點」處置。若涉嫌侵害他人權益時,須自負法律責任。
七、本規範所訂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訂定之「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及「國立清華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處理。
八、本規範經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