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5月16日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
91年6月17日校長核定
92年6月11日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92年7月18日校長核定
100年12月15日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1月6日校長核定
106年6月5日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6年7月5日校長核定
111年6月15日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11年7月14日校長核定
一、服務宗旨及服務對象
為方便國立清華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短期進修班學員及修讀學分學生使用本校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資源,特訂定本要點。凡由本校各所、系、研究中心等單位所舉辦之各項短期進修班之學員(無學籍者)及修讀學分學生等均適用。
二、申請須知
- 申辦地點:總圖書館一樓服務櫃檯。
- 申請者須填寫「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借書證申請表(短期進修班學員暨修讀學分學生)」乙份,並經計畫主持人或所系主管核可。
- 借書證期限依進修課程期限設定,最長一年。
- 每期辦證繳交辦證費用新台幣500元及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
- 借書證有效期限屆滿時,經查核已還清所借館藏資料,且無任何未清償之各項違規處理費者,所繳之保證金全數退還。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之時間為借書證到期日起六個月內,逾期五年本館得不受理並沒收全額保證金。
三、服務項目及相關規定
- 持短期進修班借書證入館閱覽須遵守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閱覽規則。
- 短期進修班借書證借閱權益依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料借閱規則,空間使用權限依各空間使用須知辦理。
四、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