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研究小間使用須知

102年4月2日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通過

102年7月31日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修訂通過

106年3月1日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修訂

106年5月25日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修訂

112年12月20日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修訂

 

一、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利於師生研究,於總圖書館(以下簡稱總圖)、人文社會學院圖書分館(以下簡稱人社分館)及南大校區圖書分館(以下簡稱南大分館)設立研究小間,並訂定本須知。

二、凡本校教師、短期客座、博士後研究、博碩士研究生、學士後醫學系及大學部四年級(含以上)學生,均得依本須知申請借用研究小間。

三、南大分館研究小間依「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圖書分館研究小間使用須知」辦理。

四、本館總圖與人社分館研究小間採自助借用管理方式,透過本館空間管理系統提供服務:

  1. 讀者可登入本館空間管理系統預約研究小間,每次預約時間以日為單位,借期最長14日,每人同時以預約2時段為限,同一時段僅能預約一間,並於借用期間刷卡進出。
  2. 借用者應依預約時間持本人借書證刷卡啟用,預約首日請於開館2小時後報到啟用。若未於預約首日完成報到啟用,系統則自動取消該次預約並將空間釋出供其他讀者使用。如因故無法於預約時間使用或須修改預約,應於預約使用時間1日前取消或修改預約。
  3. 借用者應於借用期限結束當日閉館前完成個人物品遷出,逾期未遷出者,本館得逕行將該室私人物品清出,且不負保管責任。
  4. 借用者於借用期限內,連續3日或累計三分之一借期(扣除閉館日)未使用者,本館得取消其使用權並釋出空間予他人使用。

五、讀者透過本館空間管理系統預約各空間,於30日內累計預約未啟用達3次,將停止空間預約權30日。

六、使用研究小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 研究小間限借用者本人一人)使用。
  • 借用者應依預約時間使用預定的研究小間,不得擅自與他人交換或轉讓他人,違者本館得取消當次研究小間借用權。
  • 借用者如需於研究小間使用本館館藏,請完成借閱手續後始攜入。
  • 借用者應妥善使用研究小間之設備,置存於研究小間內之私人物品,本館不負保管責任。
  • 為維護公共安全,本空間電源僅供電腦及手機等設備使用,並請勿長時間使用,閉館離開請確認插頭拔除。
  • 使用研究小間應遵守本館閱覽規則,違者悉依「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讀者違規行為處理要點」處置。

七、本館人員得於閉館期間逕行入內從事清潔維護與安全檢查工作。

八、本須知經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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