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聆賞空間使用須知

102年4月2日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通過

104年11月19日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通過

105年6月14日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通過

106年3月1日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修訂

 

一、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方便師生利用本館視聽資料,於總圖書館(以下簡稱總圖)與南大校區圖書分館(以下簡稱南大分館)設立聆賞座位與團體聆賞室,並訂定本須知。

二、總圖聆賞座位提供單人、雙人及多人聆賞席,凡持有本館有效借書證之讀者,均可憑證申請使用,聆賞座位不提供預約申請,讀者需於服務櫃台借用媒體資料並辦理聆賞座位之借用。

三、總圖團體聆賞室共7間,語言學習區6間,各空間使用身分及用途如表列。

類型 空間名稱 座位 數量 預約人數 讀者身分 用途
團體聆賞室 紅氣球 70 1 1
  1. 本校教師
  2. 榮譽退休教授
  3. 貴賓
支援教師教學課程播放公播版影片
小舞台 21 1 3
  1. 本校教職員工生
  2. 本校教職員工眷屬
  3. 退休人員
  4. 清華之友
    • 厚德卡及附卡
    • 載物卡及附卡
    • 梅花卡及附卡
    • 千紫卡及附卡
    • 紫光卡及附卡
    • 月涵卡及附卡
  5. 貴賓
本館公播影片欣賞、社團表演練習
藍色情挑 12 1 3 本館公播影片欣賞
綠巨人 12 1 3 本館公播影片欣賞
紫色姐妹花 8 1 3 本館公播影片欣賞
金銀島 8 1 3 本館公播影片欣賞
簡報練習室 10 1 1
  1. 本校教職員工生
  2. 貴賓
本館公播影片欣賞; 
自備筆電進行簡報練習
語言學習區   1 6 1
  1. 本校教職員工生
  2. 退休人員
  3. 準研究生
  4. 校友
  5. 貴賓
使用語言學習線上資料庫

四、總圖團體聆賞室、簡報練習室與語言學習區可透過本館空間管理系統線上預約或現場借用,為顧及公平使用,團體聆賞室不作為固定排課、社團活動等長期借用。

  1. 讀者可預約14日內之使用時段,每日閉館前1小時停止當日之預約,預約需輸入各空間最低人數使用者證號,同一證號於同一時段僅可預約一個空間(含討論室、視聽聆賞空間、夜讀區及學習共享區)。
  2. 借用者須於借用時間親持本人有效證件刷卡啟用,並於使用結束刷卡歸還。團體聆賞室須由最低人數共同使用人親持有效證件刷卡啟用。
  3. 預約之空間逾15分鐘未報到啟用,系統則自動將該空間釋出供其他讀者借用。
  4. 每次借用時間以30分鐘為單位,最長為4小時。在後續時段無人預約的情況下,借用人可於到期前申請續借,續借以1次為限。
  5. 借用者如因故無法於預約時間內使用,應於預定使用時間前30分鐘取消預約。

五、讀者透過本館空間管理系統預約各空間,於30日內累計預約未啟用達3次,將停止空間預約權30日。

六、南大分館設有個人聆賞席視聽座與視聽團體室小間。讀者須憑證至櫃台登記借用。

  1. 每次使用以4小時為限,如無其他讀者預約,得續借,並於登記的時間內歸還資料與設備。
  2. 預約逾時15分鐘未到者,視同放棄。
  3. 視聽團體室使用人數以3至8人為限,預約登記可於3天前辦理。

七、使用聆賞空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本館聆賞空間僅可播放本館具「公開播放」授權之視聽資料,違者本館得取消其當次使用權。
  2. 借用者應依原借用申請成員使用預訂之空間,不得持他人證件使用。
  3. 使用聆賞空間,應依各空間用途使用,並請務必保持整潔,不得破壞各項設施與相關設備,以及拷貝或轉錄視聽資料。
  4. 借用者如違反本點二、三條規定者,悉依「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讀者違規行為處理要點」處置。若有造成損害,並需負賠償責任。
  5. 本館聆賞空間如因配合本校重要活動需要,得通知借用者取消借用。

八、本須知經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通過後實施。

FB
Youtube
Email
維修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