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辦理珍藏資料之保存、維護及管理等事宜,特訂定本要點。 |
| 二、 |
本要點所稱珍藏資料,指依「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珍藏資料使用規則」第二條所定義之資料。 |
| 三、 |
本館藏品,業務單位初步判斷認為有珍藏價值時,應簽報館長同意,或召開評選會議評選之。評選會議由本館各組組長組成,必要時,得委託專業機構、學者專家審查保存價值。 |
| 四、 |
珍藏資料於登錄編目前,應先進行清潔等相關清理工作,並檢視珍藏資料狀況,如有毀損須修復者,簽報修復,由館長核准。 |
| 五、 |
珍藏資料應登錄建檔,並於珍藏資料標記登錄號或以其他適當方式為之。珍藏資料之性質為器物者,應拍照列冊存檔。 |
| 六、 |
珍藏資料之典藏環境應依藏品性質及價值,由本館進行妥善規劃,以維護其完整性。 |
| 七、 |
珍藏資料應依下列方式定期進行清點檢視:
( 一 ) 清點前應擬訂清點檢視計畫。
( 二 ) 清點檢視項目包括數量、儲位之清點核校以及珍藏資料狀況評估。
( 三 ) 依據清點檢視紀錄更新珍藏資料之檔案。
本館得視清點檢視結果,進行珍藏資料之維護修復。 |
| 八、 |
珍藏資料的持拿、包裝與運送過程,應小心謹慎,並遵循以下事項:
( 一 ) 持拿、包裝與運送時,不得飲食、抽煙等可能污損資料之行為。
( 二 ) 持拿、包裝與運送過程中,若有任何的毀損,應保留所有的證據及碎片,並加以記錄。
( 三 ) 持拿應注意:
- 持拿前先除去身上任何可能刮傷、拉扯珍藏資料的衣服飾物,如識別證、有凸起 的戒指或手錶等。
- 應清潔雙手並戴上乾淨的手套。
- 須以雙手同時持拿珍藏資料重心穩固之處。
- 一次只拿一件,必要時其相關配件亦應分次持拿,以免鬆脫掉落。
- 過大或過重之珍藏資料,應二人以上共同持拿。
( 四 ) 包裝應注意:
- 避免珍藏資料遭受到震動及外在氣候的變化而有損傷,應予以適當包裝。
- 擇穩定安全的材質包裝珍藏資料,與珍藏資料直接接觸之材質必須柔軟,不會傷害珍藏資料。
- 一份包裝完成後,必須附上內容清單以為核對,必要時得另附拆解及組裝的圖示說明。
( 五 ) 運送應注意
- 珍藏資料離開儲位之移動,須置於適當之運輸工具上再行移動。
- 運送過程中,不得將珍藏資料任意疊放擠壓,尤其不得將不同材質的珍藏資料並放或上下堆疊。
- 移動推車時,若行至上、下坡道,必須確定珍藏資料不會滑動或掉落。
- 運送路線必須事先規畫,避免行經有障礙、不平穩或不安全的路段。
- 如須交付貨車運輸時,必須確定為密閉式、避震效果良好之貨車,行進時不得超速,轉彎時必須減速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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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珍藏資料應考量其現況、使用調閱頻率、典藏價值及經費狀況,進行複製。 |
| 十、 |
珍藏資料之借出、展覽及交付館外單位處理等,應報請館長同意,始得與館外單位訂立契約後進行。 |
| 十一、 |
珍藏資料之價值由業務單位簽報館長召開評選會議討論之,並得邀集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參與評選會議。 |
| 十二、 |
珍藏資料原件毀損滅失或無法修復者,得經檢討後予以報廢。 |
| 十三、 |
本要點經圖書館行政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