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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圖書館服務規則辦法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珍藏資料管理要點

97 年 4 月 17 日 圖書館館務行政會報通過

 

一、 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辦理珍藏資料之保存、維護及管理等事宜,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珍藏資料,指依「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珍藏資料使用規則」第二條所定義之資料。
三、 本館藏品,業務單位初步判斷認為有珍藏價值時,應簽報館長同意,或召開評選會議評選之。評選會議由本館各組組長組成,必要時,得委託專業機構、學者專家審查保存價值。
四、 珍藏資料於登錄編目前,應先進行清潔等相關清理工作,並檢視珍藏資料狀況,如有毀損須修復者,簽報修復,由館長核准。
五、 珍藏資料應登錄建檔,並於珍藏資料標記登錄號或以其他適當方式為之。珍藏資料之性質為器物者,應拍照列冊存檔。
六、 珍藏資料之典藏環境應依藏品性質及價值,由本館進行妥善規劃,以維護其完整性。
七、

珍藏資料應依下列方式定期進行清點檢視:

( 一 ) 清點前應擬訂清點檢視計畫。

( 二 ) 清點檢視項目包括數量、儲位之清點核校以及珍藏資料狀況評估。

( 三 ) 依據清點檢視紀錄更新珍藏資料之檔案。

本館得視清點檢視結果,進行珍藏資料之維護修復。
八、

珍藏資料的持拿、包裝與運送過程,應小心謹慎,並遵循以下事項:

( 一 ) 持拿、包裝與運送時,不得飲食、抽煙等可能污損資料之行為。

( 二 ) 持拿、包裝與運送過程中,若有任何的毀損,應保留所有的證據及碎片,並加以記錄。

( 三 ) 持拿應注意:

  1. 持拿前先除去身上任何可能刮傷、拉扯珍藏資料的衣服飾物,如識別證、有凸起 的戒指或手錶等。
  2. 應清潔雙手並戴上乾淨的手套。
  3. 須以雙手同時持拿珍藏資料重心穩固之處。
  4. 一次只拿一件,必要時其相關配件亦應分次持拿,以免鬆脫掉落。
  5. 過大或過重之珍藏資料,應二人以上共同持拿。

( 四 ) 包裝應注意:

  1. 避免珍藏資料遭受到震動及外在氣候的變化而有損傷,應予以適當包裝。
  2. 擇穩定安全的材質包裝珍藏資料,與珍藏資料直接接觸之材質必須柔軟,不會傷害珍藏資料。
  3. 一份包裝完成後,必須附上內容清單以為核對,必要時得另附拆解及組裝的圖示說明。

( 五 ) 運送應注意

  1. 珍藏資料離開儲位之移動,須置於適當之運輸工具上再行移動。
  2. 運送過程中,不得將珍藏資料任意疊放擠壓,尤其不得將不同材質的珍藏資料並放或上下堆疊。
  3. 移動推車時,若行至上、下坡道,必須確定珍藏資料不會滑動或掉落。
  4. 運送路線必須事先規畫,避免行經有障礙、不平穩或不安全的路段。
  5. 如須交付貨車運輸時,必須確定為密閉式、避震效果良好之貨車,行進時不得超速,轉彎時必須減速慢行。
九、 珍藏資料應考量其現況、使用調閱頻率、典藏價值及經費狀況,進行複製。
十、 珍藏資料之借出、展覽及交付館外單位處理等,應報請館長同意,始得與館外單位訂立契約後進行。
十一、

珍藏資料之價值由業務單位簽報館長召開評選會議討論之,並得邀集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參與評選會議。

十二、

珍藏資料原件毀損滅失或無法修復者,得經檢討後予以報廢。

十三、 本要點經圖書館行政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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