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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圖書館服務規則辦法圖書館之友作業要點
更新日期:2003/03/15
90年3月29日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
90年4月13日校長核定
91年11月1日圖書館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91年12月3日校長核定
一、宗旨
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充分發揮大學圖書館功能,並回饋社區民眾,俾發揮館藏最大之效益,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適用對象
  1. 年滿二十歲之個人。
  2. 公司行號、機關團體。
  3. 對本館捐助金錢、設施或其他資產,符合本館回饋資格者。
三、提供服務內容
  1. 個人會員
    證件別 服務內容與說明
    「圖書館之友」閱覽證 1.有效期限一年
    2.每張證件酌收工本費200元。
    「圖書館之友」借書證 1.年費2000元,自行覓妥一位本校編制內同仁為保證人
    (或保證金3000元)。對本館提供捐助,符合本館回
    饋資格者,得免繳年費及保證金。
    2.可借書5冊,借期30天,可預約,不可續借;視聽媒體
    限館內使用。
    3.提供館訊電子版與各項服務最新電子信件服務。
  2. 團體會員
    會員分類 服務內容與說明
    「圖書館之友」甲級會員 1.年費5萬元。
    2.提供「圖書館之友」借書證5張,每張可借書5冊,借
    期30天,可預約,不可續借;視聽媒體限館內使用。
    3.提供館訊電子版與各項服務最新電子信件服務。
    「圖書館之友」特級會員 1.年費10萬元。
    2.提供「圖書館之友」借書證10張,每張可借書5冊,借
    期30天,可預約,不可續借;視聽媒體限館內使用。
    3.提供館訊電子版與各項服務最新電子信件服務。
    4.免費代印館藏紙本期刊文獻,每年最多100件(篇)。
    「圖書館之友」超級會員 1.年費20萬元。
    2.提供「圖書館之友」借書證20張,每張可借書5冊,借
    期30天,可預約,不可續借;視聽媒體限館內使用。
    3.免費提供「最新期刊目次」服務、館訊電子版與各項服
    務最新電子信件服務。
    4.免費代印館藏紙本期刊文獻,每年最多200件(篇)。
    代為申請館際複印服務,收費依對方圖書館規定。
四、注意事項
  1. 個人會員之閱覽證或借書證僅限本人使用,團體會員之借書證僅限會員單位所屬人員使用。
  2. 閱覽證、借書證之有效期限均自發證日起算。
  3. 本館各項通知均以電子郵件傳送,申請之個人或團體須提供電子郵件信箱位址。
  4. 閱覽證、借書證限於本館使用。
  5. 使用本館資源須遵守本館各項規定,如有違規情事,悉依本館相關規定處理。
  6. 本館得視實際需要保留發證數量。
五、本作業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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