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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圖書館服務館藏資料借閱數量、期限及說明

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料借閱數量、期限及說明

身 份 別

證 件 別

 

圖 書

視聽中心之視 聽 資 料

預約 權限

( 冊 / 件 )

說明

借閱

(冊)

專案借閱

(冊)

借期

(天)

最長續借

(天)

參見說明 13

借閱

(件)

借期

(天)

最長續借

(天)

參見說明 13

教師 服務證 80 200 固定還書日 一學期 5 7 7 55 參見說明 1
研究人員 服務證 80 200 固定還書日 一學期 5 7 7 55 參見說明 1
兼任教師 服務證 80 200 固定還書日 一學期 5 7 7 55 參見說明 1 、 2
短期客座 服務證 80 200 固定還書日 一學期 5 7 7 55 參見說明 1 、 2
訪問學者 本館借書證 80 200 固定還書日 一學期 5 7 7 55 參見說明 1 、 2
博士後研究人員 服務證 80 200 固定還書日 一學期 5 7 7 55 參見說明 1 、 2
榮譽退休教授 本校校園卡或退休證 80 200 固定還書日 一學期 5 7 7 55 參見說明 1
博士班學生 本校校園卡或學生證 80 200 固定還書日 一學期 5 7 7 55 參見說明 1
職技員工 服務證 40 0 30 90 5 7 7 45  
助理人員 服務證 40 0 30 90 5 7 7 45 參見說明2
碩士班學生 本校校園卡或學生證 40 100 30 90 5 7 7 45  
大學部學生 本校校園卡或學生證 30 0 30 90 5 7 7 35  
退休人員 本校校園卡或退休證 10 0 30 30 5 7 7 15 參見說明 3
眷屬 本館借書證 5 0 30 30 5 7 7 10 參見說明 4
校友 具借書權限之校友證 5 0 30 30 5 7 7 10 參見說明 5
短期進修班暨學分班學員 本館借書證 10 0 30 30 5 7 7 15 參見說明 6
準研究生 臨時借書證 10 0 30 30 0 限館內 0 0 參見說明 8
國立中央大學教職員工生 該校服務證或學生證 5 0 30 30 0 限館內 0 5 參見說明 9
國立交通大學教職員工生 該校服務證或學生證 10 0 30 30 0 限館內 0 10 參見說明 9
國立陽明大學教職員工生 該校服務證或學生證 5 0 30 30 0 限館內 0 5 參見說明 9
互換借書證單位( I ) 本館借書證 5 0 30 0 0 限館內 0 5 參見說明 10
互換借書證單位( II ) 本館借書證 5 0 21 0 0 限館內 0 0 參見說明 10
互換借書證單位( III ) 本館借書證 10 0 28 0 0 限館內 0 0 參見說明 10
研發會合作廠商 本館借書證及其服務證 5 0 30 0 0 限館內 0 5  
館際合作組織會員單位 本館借書證 10 0 30 0 0 限館內 0 10 參見說明 11
實習輔導教師 本館借書證 5 0 30 0 0 限館內 0 5  
圖書館之友─個人會員 本館借書證 5 0 30 0 0 限館內 0 5
圖書館之友─團體會員 本館借書證及其服務證 5 0 30 0 0 限館內 0 5
國科會中心圖書室讀者 身分證 5 0 30 0 0 0 0 5 參見說明 12
校外人士 本館臨時閱覽證或圖書館之友閱覽證 0 0 0 0 0 0 0 0 參見說明 14

 

說明

  1. 固定 還書日之還書時間:第一學期為 1 月 31 日,第二學期為 6 月 30 日 。
  2. 本校助理人員、訪問學者、兼任教師、博士後研究人員及短期客座申請借書證時,須憑聘函影本並由所屬單位主管或計畫主持人任保證人兼聯絡人。其借書權限有效日期均同聘期。
  3. 本校退休人員申請借書證時,須自行於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中覓妥一保證人兼聯絡人。
  4. 本校教職員工(含助理)之配偶及直系親屬均可申請眷屬借書證;惟非編制內員工之眷屬申請眷屬借書證時,須由單位主管或計畫主持人任保證人兼聯絡人。
  5. (1) 本校畢業校友申請閱覽及借書證之相關程序,統由校友服務中心代為辦理。 (2) 前項所需之費用與規範由圖書館與校友服務中心共同商議,並由校友服務中心公告 。 (3) 校友如有館藏資料逾期未還或滯還金未繳時,由校友服務中心負責協助聯絡還書或繳款事宜: (a) 一般會員校友:圖書館每月提供借書有效期限屆滿之校友清單,由校友服務中心於 6 個月內向校友催還, 6 個月後,校友仍未有回應時,圖書館沒收保證金。 (b) 永久會員校友:圖書館每月提供逾期未還或滯還金未繳之校友清單,由校友服務中心於 年內向校友催還, 1 年後,校友仍未有回應時,圖書館終止其永久會員權益及沒收永久會費 。
  6. 本校校內短期進修班學員暨修讀學分班學生可依據「國立清華大學校內短期進修班學員暨修讀學分學生使用圖書館資源服務作業要點」辦理借書證。
  7. 本校教職員工生可外借雷射唱片 (CD) 、光碟 (OD) 、影音光碟 (VCD) 、數位影音光碟 (DVD) 和錄音帶。教師、博士班兼課者、研究人員、短期客座,因教學研究需求,可外借所有視聽媒體。
  8. 考上本校研究所,且已辦理報到手續但尚未註冊者,可申請臨時借書證。借書證借閱有效期限至當年 9 月 20 日止。
  9. 基於互惠原則,國立交通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及國立陽明大學編制內之教職員工及學生均可至本校各圖書館憑證件直接借書,本校編制內之教職員工及學生亦可至上述三校圖書館憑證件直接借書。
  10. 基於互惠原則,校外各圖書館可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與他館互換借書證作業要點」,與本館訂定互換借書證協議書。
  11. 基於互惠原則,國內館際合作組織會員圖書館可經由該組織規定之申請程序與本館進行館際互借。
  12. 經由國科會中心圖書室 ( 即數學、物理分館 ) 認可之讀者 , 僅可在該館借書。
  13. 有續借權之讀者如所借資料未逾期且無其他讀者預約,可辦理續借。 讀者可自行於線上辦理續借,或以電話向圖書館辦理續借,或親自到館辦理。
  14. 持本館臨時閱覽證 或圖書館之友閱覽證 者,不得借閱本館館藏資料及視聽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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