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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說明 |
構想期 |
89.10.02 |
新館籌建案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 |
89.11.08 |
圖書館新館籌建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建議新館基地為小吃部、明齋、平齋、善齋。 |
89.12.19 |
本校校務發展委員會通過「圖書館新館工程計劃構想書」與基地位址為小吃部、明齋、平齋、善齋。 |
90.01.16 |
「圖書館新館工程計劃構想書」函送教育部審查(90清營繕字第00225號)。 |
90.04.13 |
教育部高教司召開90年度第一季專案小組審查主管學校提報工程構想書會議,決議請圖書館依審查意見修正後報部再議。審查意見及會議紀錄於90.05.11函送本校(台90高三字第900548787號)。 |
90.06.09 |
陳水扁總統在89學年度畢業典禮致詞時,開場就提到從劉校長的簡報得知.....本校「急需一所現代化的圖書館」,......清大的需要「阿扁聽到了而且也知道了」。對於清大的需求及設備,總統表示需要政府、民間及企業界的關注和協助,他個人會全力以赴,協助清大做最好的發展。 |
90.06.11 |
邀請陳格理老師來館演講「圖書館建築規劃細節與應注意事項」。 |
90.07.31 |
提報「圖書館新館工程計劃構想書修正版」送達教育部審查。(90清營繕字第03884號)。 |
90.09.24 |
校長指示若以圖書館新館名稱送審,通過之機會較小,決定改以「學習資源中心」為名。 |
90.09.28 |
以新案方式向教育部提報「學習資源中心興建工程構想書」(90清營繕字第04956號)。 |
90.12.10 |
旺宏電子公司假台北六福皇宮永康殿舉行捐贈記者會,捐贈新台幣三億元為本校學習資源中心大樓興建基金。捐贈典禮相片、報導資料。 |
91.04.10 |
教育部來文(台91高三字第91049176號函),原則同意受理審查,指示規劃應與交大圖書館有明確區隔,以符資源整合效益,並確定經費應自籌二分之一。 |
91.08.28 |
教育部來函(台91高三字第91129491號),函知有關學習資源中心審查意見。 |
91.10.28 |
陳信雄副校長主持構想書修正協調會,會中決議請總務處營繕組招商鑽探基地地質,並招商遴選專案管理公司協助修正構想書。 |
91.12.15—20. |
余純惠秘書與呂淑媚組長利用教育部補助考察款與林宗堯指定捐款餘額赴香港及新加坡考察圖書館建築、服務與營運。考察報告 |
91.12.27 |
提報「學習資源中心興建工程構想書修正版」予教育部審查(清營繕字第091006605號)。 |
92.04.25 |
教育部來文(台高三字第0920060465號函),請本校依審查意見檢討空間需求及計畫合理性,重新修正報部再議。 |
92.12.26 |
陳信雄副校長召開「學習資源中心空間規劃協調會」,將空間分為三類:圖書資源學習、藝文學習、網路學習。 |
93.02.02 |
學習資源中心構想書委託專案管理公司撰寫之標案開標,由森海工程顧問公司以新台幣96萬元得標。 |
93.03.05 |
邀請台大圖書館林光美副館長演講「圖書館之規劃」。演講綱要 |
93.05.27 |
森海工程顧問公司簡報學習資源中心興建工程構想書修正二版內容。 |
93.06.25 |
本校校務發展委員會通過校園規劃委員之提案,基地位址改為「舊科儀館」(材料中心)。 |
93.08.02 |
陳信雄副校長率謝小芩館長赴教育部高教司說明本案構想書之提報過程。雙方共識為將會議、遠距教學空間與額外之停車位分離計算空間與造價,教育部僅就圖書館功能與法定停車位空間提供50%之補助。 |
93.09.14 |
圖書館依據93年8月2日與教育部會談之共識,提出學習資源中心空間與經費四種方案,決議採丁案規劃,即僅設法定停車位、不增設停車位。 |
93.10.07 |
提報「學習資源中心興建工程構想書修正二版」送教育部審查(清營繕字0930004952號函)。 |
93.10.20 |
完成基地(舊科儀館)之地質鑽探工程報告書。 |
94.02.15 |
教育部來文(台高三字第0930167348號),函知:(1)學習資源中心興建工程案將題報建議納入總量管制案件名單,並研議列入教育部95年度新興工程優先案件之可行性;(2)構想書審查委員之審查意見。 |
94.04.04 |
教育部來文(台高三字第0930167348號),函知本案原則通過,請本校修正後,提構想書定稿本報部備查。 |
94.03.18 |
教育部來文(台高三字第0930167348號),函知本案原則通過,請本校修正後,提構想書定稿本報部備查。 |
94.04.22 |
陳信雄副校長召開本案業務協調會,討論事項為:(1)後續之行政程序:環評、基地鑽探、30%規劃前置作業;(2)發包策略:統包或二階段發包;(3)期程規劃:工程進度與經費執行;(4)校內行政協調機制:業務主辦單位與使用單位、委員會、校園規劃室 |
94.05.27 |
教育部召開「高教司所屬國立大學校院新興工程總工程經費及自籌比例審查會議」,確定本案總工程經費為新台幣8.6億元,教育部補助3.5億元。
號0940002607)。 |
94.06.30 |
提報「學習資源中心興建工程構想書修正三版」(定稿本)送教育部備查(清營繕字0940002607號函)。 |
94.08.01 |
教育部來文(台高三字第0940098812號函)同意構想書定稿本備查,並敘明補助3.5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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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9.19 |
總務長召開協調會,討論事項為:發包策略、基地內現有單位拆遷、PCM廠商發包、時程安排。 |
94.10.05 |
總務長召開PCM評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查徵選PCM之公告與投標文件,並討論提前進行建築師之評選。 |
94.10.25 |
旺宏電子公司前董事長胡定華先生與總經理吳敏求先生來校,瞭解本案之規劃與時程。 |
94.11.18 |
徵求建築師案公告,迄95年1月3日截止收件。 |
94.11.23 |
總務長召開PCM評選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亞新工程顧問公司獲評選為優廠商,並於會後完成議價決標。 |
94.12.26 |
陳副校長信雄召開本案空間與管理會議。 |
95.01.04 |
總務長召開建築師評選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對八家投標之建築師進行初審,評選出四家建築師進入第二階段之評選作業。 |
95.01.12 |
總務長召開規劃設計說明會,邀請四家進入第二階段評選之建築師、本案使用單位、校園規劃室、校園環境景觀審議委員會、教師會等代表與會。
總務長於晚間7:00—9:00假行政大樓遠距教室召開規劃設計公聽會。公聽會實況(可按右鍵,另存新檔) |
95.03.01 |
進入建築師徵選案第二階段評選之四家事務所提交規劃設計書、模型與圖說。沈祖海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金光裕建築師事務所、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潘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
95.03.02--07 |
於3月2日—7日在圖書館一樓與中庭舉辦四家建築師事務所設計模型與圖板展示,並同時於展示現場與網路進行意見調查。 |
95.03.08 |
總務長召開建築師評選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獲得設計監造權。 |
95.03.16 |
總務長召開「學習資源中心基地周邊道路討論會」,決議基地周邊道路部份採單向設計,以免因車流量或出入動線交叉而阻塞。 |
95.03.16 |
總務長召開「學習資源中心議約會議」,雙方約定於10日內簽約,並以95年3月26日為合約起始日。 |
95.05.03 |
召開圖書館建築第一次顧問會議。 |
| 95.05.04 |
第二次公聽會於晚間7:00假行政大樓168教室舉行,由總務長主持;本次公聽會目的為建築師說明規劃內容。 |
95.05.25 |
第一版30%規劃設計報告提送教育部審查。(清營繕字第0950002306號函) |
95.06.26 |
召開圖書館建築第二次顧問會議。 |
95.07.20 |
讀者服務組與系統資訊組規劃成員參訪台灣師範大學圖書館。 |
95.07.27 |
總務長召集營繕組、亞新公司、建築師與圖書館,討論物料價格上漲,工程估價檢討與教育部審查意見初稿之回應等相關事項。 |
95.08.09 |
圖書館規劃小組成員參訪嘉義大學、成功大學與崑山科技大學等三校圖書館。 |
95.08.10 |
圖書館規劃小組成員參訪中興大學圖書館。 |
95.08.16 |
總務長召集營繕組、亞新公司、建築師與圖書館,檢討工程經費調掌、分年編列與調整方案。圖書館規劃小組成員參訪台灣大學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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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8.23 |
教育部來函(台高三字第0950122498號),說明規劃報告書之審查意見。 |
95.09.18 |
葉副校長召集總務、本案各使用單位、亞新公司與建築師,討論預算與回應教育部審查意見等事項。 |
| 95.11.9--10 |
藝術中心邀請日籍藝術家新宮晉先生來台,於11月9日勘查本校校園基地,並於11月10日中午於校內蘇格拉底午餐會談,為校門公共藝術案創作發想。 |
| 95.11.13 |
第二版30%規劃設計報告提送教育部審查。(清營繕字第0950005328號函) |
95.11.21 |
建築師於校務會議簡報本案平面設計。 |
| 96.01.26 |
教育部來函(台高三字第0960006833號),說明規劃報告書之審查意見。 |
9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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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30%規劃設計報告提送教育部審查。(清營繕字第0960001292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