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聲明與使用規則

一、著作權期間經過,或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資料,任何人得於符合第三條的條件下,自由利用之。

二、任何人得依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規定,使用本網站資料。並得以超連結(hyperlink)方式連結本網站。其他使用,特別是商業目的之使用者,應先經本校書面同意始得為之。

三、第一、二條之使用者,使用時應注明著作人、本網站之名稱:「日治時期臺灣書畫與文書史料數位典藏計畫」、網址及本校名稱:「國立清華大 學」。並不得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著作人、著作內所引關係人及本校名譽之方法利用之。亦不得以侵害著作人、著 作內所引關係人與本校名譽之方法利用之。

四、本計畫所掃瞄之部份原件,因年代久遠,無法聯繫或考證其著作權人,若有任何與本計畫數位影像、文字之著作權或著作權人相關之訊息或疑問,亦歡迎與本校圖書館聯繫(email:ref@my.nthu.edu.tw;tel:03-5742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