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委員會議

組成依據

圖書館委員會議任務

  1. 本校圖書館與校內院系所之協調合作。
  2. 本校圖書館重要章則之審議。
  3. 本校圖書館服務之建議。
  4. 會議提案之討論與決議。
  5. 下設圖書館讀者申訴評議委員會,以處理讀者申訴案件。

會議紀錄

委員名單

圖書館委員任期與職責

  圖書館委員 圖書館委員會議代表
選派時程與成員 於每學年初各系、所、中心等教學單位應選派1名教師擔任圖書館委員。 於每學年初各學院應選派2名教師、清華學院應選派1名教師、職員及約用人員應選派1名、校友應選派1名及學生應選派2名,擔任圖書館委員會議代表。
※會議代表建議自各學院所屬教學單位之圖書館委員中產生。
任期 一學年 一學年
任務與職責
  1. 提供各系、所、中心教學及研究所需購置圖書資料清單
  2. 確認各系、所、中心期刊續訂、新訂、刪訂清單。
  3. 讀者推薦專門學科領域資料審核。
  4. 協助圖書館電子資源(資料庫、電子書、電子期刊等)之挑選。
  1. 出席圖書館委員會議。
  2. 會議任務:圖書館與校內院系所之協調合作、圖書館重要章則之審議、圖書館服務之建議、會議提案之討論與決議等。(依據本校圖書館委員會議設置及運作要點第4點)
  3. 兼任圖書館讀者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依據本校圖書館讀者申訴案件處理要點第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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